國際快遞對純電池的包裝要求確實越來越嚴格,這主要是為了確保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規(guī)性。以下是關于電池發(fā)國際快遞的要求:
一、電池基本信息標注
電池類別、型號、電壓和容量:所有快遞出口的電池上需要明確標注電池類別、型號、電壓和容量,且功率不能超過100WH。功率的計算方法為容量AH乘以電壓V。
發(fā)票或運單信息:發(fā)票或運單上需要詳細注明整票貨所有的電池型號(model no)、伏數(V)和毫安(mah),以便快遞公司制作相關電池資料。
二、包裝要求
包裝層次:純電池必須采用箱中箱中箱的包裝方式,以確保電池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內外箱均需貼好符合航空標準的電池標簽。
包裝材料:
外箱:必須使用較新、較硬的箱子進行包裝,且不能用黃膠紙進行封箱。外箱應硬朗干凈,不允許使用包裹袋、文件封類等軟包裝,也不可割掉紙箱耳朵。
內盒:根據電池的功率不同,內盒的裝載數量也有所不同。例如,2.7WH-20WH的電池一個內盒可裝8個,而20WH-100WH的電池一個內盒只能裝2個。內盒必須封口,且內/外箱晃動時不能有聲響。
重量限制:
單件純電池或移動電源的重量不能超過10kg。
2.7WH內的電池一件不限制電池數量,但總重量不能超過2.5kg。
內部填充:電池產品必須采用獨立絕緣的包裝,并在包裝內進行充分填充,以確保電池在運輸過程中不會晃動或產生聲響。
三、電池種類混裝限制
電池種類混裝:干電池、鋰電池、鋰金屬電池等三種電池不能混裝在同一包裹中。特別是鋰金屬電池,通常不接受與其他兩種電池一同郵寄。
四、其他注意事項
產品標注:電池產品上需要注明電池的電壓、容量、功率等信息,且這些信息必須是產品出廠時已附帶的,不允許以打印紙條的方式貼在產品上。
文件要求:運單、清單、發(fā)票等文件上需要備注電池的類別(如鋰電池)、類型(如PI965-PI968)以及功率(電流*電壓)等信息。
電池發(fā)國際快遞的包裝要求非常嚴格,需要確保電池的基本信息標注清晰、包裝材料符合要求、重量和數量限制嚴格遵守,并避免不同種類的電池混裝。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障電池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防止發(fā)生意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