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还在为官司伤神东鹏饮料已悄然逆袭

发布时间:2024-04-14 作者: 爱游戏app官方网站入口

  

  年报显示,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9.78亿元,同比增加4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亿元,同比增长46.90%;扣非后净利润10.84亿元,同比增长34.71%。

  作为“中国功能饮料第一股”,东鹏饮料表示营收较大幅度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在广东区域继续实行全渠道精耕策略,同时积极开拓全国销售经营渠道,带动500ml金瓶东鹏特饮及其他各品类饮料销售量持续提升。依据公司董事长、总裁林木勤的介绍,东鹏饮料在广东区域营销增长的同时,广东以外区域营收增长增长强势。

  从区域看,东鹏饮料的主要销售区域为广东、华东、华中、广西和西南等市场,合计收入占比约84.17%,其中广东区域的营收为31.99亿元,同比增长29.67%,占比45.94%;全国区域营收30.02亿元,同比增长53.63%,占比43.10%。

  广东市场贡献着最多的市场占有率,有观点认为东鹏饮料依旧存在严重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但公司董事长、总裁林木勤将此解读为在全国还“隐藏着很大的发展机会”。他在谈及广东市场时表示,在广东区域继续实行“全渠道精耕”策略,在薄弱地区重点投放资源,减少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同时通过新品“东鹏0糖”、“东鹏大咖”布局CBD、科技园区,开拓中高端网点,突破饮用人群,增加单点产出。至于全国别的市场,东鹏饮料则是继续完善、搭建经销商、批发商、邮差的销售体系,在空白市场采取大流通模式,在成熟市场采取全渠道精耕模式, 将开拓终端网点作为考核指标,以“冰冻化是最好的陈列”的思路,通过加强在渠道端的冰柜投放和产品陈列等举措,实现盈利收入占比的上升。

  数据显示,东鹏饮料在华东和西南的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增长率分别达到79.07%和 65.37%,远超广东增速,2021年分别实现出售的收益7.72亿元和4.32亿元。林木勤就此表示“华东市场已具备再造一个广东市场的潜力”,他还相信“未来西南市场也能更上一层楼”。而据东鹏饮料董秘、集团副总裁刘丽华的介绍,东鹏饮料在西南地区的渠道已经下沉到县级,在300多个县级城市设立了县级经销商,加大了学校、网吧、景区等网点的终端开发力度。

  数据显示,经销渠道为该公司主要销售经营渠道,收入占比达到88.63%。截至报告期末,东鹏饮料已有2312家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全国约209万家终端门店。而尼尔森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国有600多万个网点,东鹏饮料才覆盖209万个,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林木勤也表示将逐步的提升单点的产出,拉动销售增长。

  分产品看,东鹏特饮收入占比为94.66%,其中500ml瓶装特饮收入50.24 亿,占比76.22%,同比增长62.84%;250ml瓶装特饮收入8.48亿,占比12.87%,同比增长3.31%;250ml利乐包特饮收入1.23 亿,占比1.87%,同比增长46.34%。柑柠檬茶等非能量饮料的全年营收为3.72亿元,占比5.34%。

  或许已经注意到东鹏特饮的一家独大,东鹏饮料在坚持聚焦能量饮料赛道的基础上,加速构建“东鹏能量+”产品矩阵,仅在2021年内,它们就推出了面向细分市场的东鹏0糖特饮、东鹏大咖(摇摇拿铁即饮咖啡)和“她能”果汁能量饮料。

  而根据新品计划,东鹏饮料还将在2022年推出针对运动场景的清淡型能量饮料“东鹏运动特饮”、劲爽气泡经典原味的能量饮料“东鹏气泡特饮”、“250ml新金罐”及“335ml苗条罐”,再就是一些由药食同源的植物原料研发出来的能量饮料新品,共同构建东鹏能量家族系列新产品。林木勤希望在两三年后这些新品中再诞生两个先超过5亿,再超过10亿量级的产品。

  就在年报出台的同一天,东鹏饮料正式上市东鹏特饮250ml的“中国金罐”。东鹏饮料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从3月份开始,“中国金罐”将陆续在全国独立便利店等传统渠道以及连锁商超、加油站等现代渠道上架销售,建议零售价为传统渠道4元,CVS、加油站服务区5-6元不等。

  最后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东鹏饮料销售量的市场占有率已然超越行业最大竞争对象中国红牛,但在销售额上,东鹏饮料还排在红牛之后。

  尼尔森数据指出,2020年12月-2021年11月,从能量饮料销售量(单位为吨)来看,东鹏特饮在我国能量饮料市场占有率占比由27.00%上升至31.70%,超越红牛成为中国销售量最高的能量饮料。在此期间,东鹏特饮销售额同比增长28.4%,是能量饮料行业平均增速10.8%的近3倍;销售额市场占有率从2021年的20.2%,跃升到23.4%,升幅高达27%,全国市场销售额份额占比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红牛。

  近期,中国红牛宣布取得了一份关键材料——50年《协议书》原件,并正式向最高法院提交,以此作为再审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案的重要依据。

  根据声明,中国红牛称,1995年11月10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中食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签署了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而该《协议书》共九条内容,其中第一条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种类型的产品”。

  该《协议书》对于中国红牛一方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之前中国红牛曾因为缺少该原件输了官司。甚至涉案方的泰国天丝此前公开表示从未与相关方签订过所谓的“50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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